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消息,2022年10月29日,西宁市发现49名阳性感染者,其中9名阳性感染者在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同时,经过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30日0时起,将西城名邸小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管理。 ![]() 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3686 青海西宁市发现49名阳性感染者 10月30日凌晨,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10月29日,西宁市发现49名阳性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现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情况 阳性感染者1号:在城西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号:在城中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3号:在城中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4号:在城东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5号:在城东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6号:在城北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7号:在城北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8号:在城北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9号:在城北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0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为确诊病例(轻型)。 阳性感染者11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为确诊病例(轻型)。 阳性感染者12号——49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 ![]() 将城西区部分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西宁市于10月21日0时将西城名邸小区划定为中风险区。 期间,城西区指挥部成立中高风险区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并对风险区连续开展7次核酸检测、2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经过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30日0时起,将西城名邸小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管理。 调整后,西宁市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城西区2家蔬菜销售经营者被查处 据西宁晚报29日深夜消息,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菜的供应和价格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强化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期间对两起涉嫌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快立案查处,现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1.西宁市城西区某食品店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0月29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城西区海宏壹号D区的某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10月28日按照每包50元的价格向小区居民销售蔬菜包,经核查,其售卖的蔬菜包进销差价率超过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及《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该店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案例2.西宁市城西区某果蔬店涉嫌不明码标价案 2022年10月29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西区某果蔬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蒜苔、平菇、长豆角等蔬菜均未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店涉嫌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接下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民生领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坚持严查狠打“零容忍”,及时遏制价格违法苗头、势头;同时,督促市场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其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同向而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热线及时反映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西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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