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近日中央作出重磅部署。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外公布,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民营经济定位有新表述。一些新提法,新举措,释放了重要的信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7月19日发布
意见指出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意见提出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记者:陈炜伟、严赋憬、周圆 编辑:刘媛媛 设计:苗夏阳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 全文详见附件: <> 版权说明: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收益归属内容提供方,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进行举报或认领 ********************************************************************************************************* 全文解读: 新提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开篇对民营经济定位作出重要表述。 其中,“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是一个新提法。 “这个新提法意味着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于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等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因此,此次重磅文件的发布,可谓“及时雨”,有利于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稳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 新举措 回应民企核心关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个重磅文件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 其中,包括一系列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而且有“含金量”的措施。 回应民营企业“要账难”的关切,《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朱克力表示,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失信行为公开透明化,让全社会掌握其信用状况,有利于强化公众监督,进而增强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和信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回应融资难、融资贵的关切,《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 回应公平竞争的关切,《意见》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回应政策“看得见、摸不着”的关切,《意见》提出,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回应政策不连续、不稳定的关切,《意见》提出,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朱克力认为,这将确保监管的统一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监管标准不一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过度监管和繁琐程序,助力民营经济轻装上阵。 回应平等法治保护的关切,《意见》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迅速、精准、有力。”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尤其是“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等提法,回应了民营经济的关切,有利于为民营经济信心的修复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朱克力看来,这次重磅文件不仅强化了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更通过一系列常态化、法治化的新举措,为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记者 李金磊)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涉及群体广泛 看三个数据!截至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超过92%。 首次提:生力军 这一文件,对民营经济定位做出重要表述!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表示,这一定位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与高质量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 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违约毁约 文件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 文件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表示,这样的政策,不但可以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还能提高融资获得的容易程度,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实实在在的支持。 预防和清理欠款问题单列 文件专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也高度重视!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欠款定期披露、劝告知道、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大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 以下是重点详解: 1、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5、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 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6、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7、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发挥平台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 8、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9、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 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10、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11、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12、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 13、完善监管执法体系。 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14、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5、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6、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7、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 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 18、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 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 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19、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升员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 20、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1、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 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2、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23、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 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24、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25、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26、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 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27、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 来源:新华社、中国基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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